【micky】評論
營業稅法第28條:「營業人之總機構及其他固定營業場所,應於開始營業前,分別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營業登記。」
【jenny】評論
第28條(稅籍登記之義務)營業人之總機構及其他固定營業場所,應於開始營業前,分別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稅籍登記。(105.11.28修正,答案應更正為B)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A,修改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