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 針對受查者 20X1 年 12 月 31 日之所有銷貨收入執行認列時點之查核程序,查核人員發現有一筆銷貨之交易條件約定為目的地交貨,買方係於 20X2 年 1 月 3 日簽收,但受查公司會計人員於 20X1 年 12 月 31 日出貨後即認列收入,則該不實表達為:
(A)實際不實表達
(B)判斷性不實表達
(C)推估不實表達
(D)預期不實表達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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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拼112上榜】評論

將不實表達分類為實際不實表達、判斷性不實表達及推估不實表達,說明如下:(審計準則公報第五十二號第十七條)前項個各類不實表達,說明如下:1、實際不實表達:係指明確之不實表達。2、判斷性不實表達:係指查核人員認為管理階層對會計估計所作之判斷不合理、會計政策之選擇或應用不適當,所產生之差異。3、推估不實表達:係指查核人員依樣本中所辨認之不實表達,所推估母體中存在不實表達之最佳估計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