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ts】評論
新組織,可追加預算
【盧妍蓁】評論
C.第 58 條各機關於分配預算執行期間,如因變更原定實施計畫,或調整實施進度及分配數,而有修改分配預算之必要者,其程序準用前三條之規定。第 55 條 各機關應按其法定預算,並依中央主計機關之規定編造歲入、歲出分配預算。前項分配預算,應依實施計畫按月或按期分配,均於預算實施前為之。第 56 條 各機關分配預算,應遞轉中央主計機關核定之。第 57 條 前條核定之分配預算,應即由中央主計機關通知中央財政主管機關及審計機關,並將核定情形,通知其主管機關及原編造機關。第79 條 各機關因左列情形之一,得請求提出追加歲出預算︰一、依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