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 遊艇或動力小船駕駛未經主管機關許可利用遊艇或動力小船運輸槍砲、彈藥、刀械者,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規定,科處最重刑罰為何?
(A)死刑
(B)無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
(C)新臺幣 2,000 萬元以下罰金
(D)七年以上更期徒刑,併科新臺幣 3,000 萬元以下罰金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用户評論
【林羣羣】評論
未經許可,製造、販賣或運輸火砲、肩射武器、機關槍、衝鋒槍、卡柄槍、自動步槍、普通步槍、馬槍、手槍或各類砲彈、炸彈、爆裂物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