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 依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海巡人員執行職務時,得使用武器及其他必要器械,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海巡人員執行檢查時,受檢對象欲跳海自殺,得使用手銬加以控制
(B)遇外籍船舶不聽攔檢,在海上追逐,得使用砲擊,迫使其停船受檢
(C)海巡人員應基於急迫需要,合理審慎使用器械,不得逾越必要程度
(D)在使用「水砲」時,應依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之規範審慎運用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1
統計:A(1),B(0),C(0),D(0),E(0)
用户評論
【用戶】陳昱廷
【年級】小五上
【評論內容】(C)海巡人員應基於事實需要,合理審慎使用器械,不得逾越必要程度
【用戶】楊進選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第六條巡防機關人員執行檢查、搜索、扣押、拘提、逮捕、留置及其他強制措施n,遇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使用手銬、捕繩:一、有抗拒之行為時。 二、攻擊執行人員或他人、毀損執行人員或他人物品,或有攻擊、毀損行為之虞時。 三、逃亡或有逃亡之虞時。四、自殺、自傷或有自殺、自傷之虞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