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 下列何者為拘提對象?
(A)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場證人
(B)犯罪在實施中或實施後及時發覺者
(C)被追呼為犯罪人者
(D)持有兇器、贓物顯可疑為犯罪人者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30688
統計:A(157),B(12),C(6),D(14),E(0)

用户評論

Wayne Yang】評論

題目好像不完整 偵查中通知證人不到場不能拘提,嫌疑犯不到場才能報請檢察官核發拘票。而審判中證人傳喚不到,便可拘提

jeremy95426】評論

刑訴§175中後面提到證人拘票偵查中由檢察官簽名,審判中由審判長或受命法官簽名,意思應該是偵查中及審判中都得罰鍰並拘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