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郵政匯票逾兌領時效者,中華郵政公司應如何處理?
(A)刊登公報,籲請持有人兌領
(B)於公司網站公告 3 個月,籲請持有人兌領
(C)通知匯款人領回,並退還匯費
(D)通知匯款人領回,但不退還匯費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49591
統計:A(17),B(107),C(317),D(2491),E(0)

用户評論

【用戶】我愛阿,阿愛我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第二十三條郵政匯票逾前條期間未經兌款者,中華郵政公司應通知匯款人領回,匯款人不得要求退還匯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