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9 依據我國憲法增修條文的規定,得設國家安全局者為:
(A) 總統
(B)行政院院長
(C)法務部部長
(D)國防部部長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77591
統計:A(1396),B(12),C(3),D(17),E(0)

用户評論

【用戶】張心瑜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第二條第四項

【用戶】Vivian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四項:總統為決定國家安全有關大政方針,得設國家安全會議及所屬國家安全局,其組織以法律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