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張心瑜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第二條第四項
【用戶】Vivian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四項:總統為決定國家安全有關大政方針,得設國家安全會議及所屬國家安全局,其組織以法律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