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清領時期來臺的文武官員,規定二年或三年轉陞內地(中國),無致久任例,官員來臺,俱不許攜家眷來臺;來臺的班兵須有家眷、有恆產,凡亡命之徒不得預選,不准攜眷來臺。請問:清廷這些規定的目的是? 
(A)防制在臺官兵作亂 
(B)鼓勵來臺作官、駐軍 
(C)防止臺灣人口迅速增加 
(D)防制與原住民的通婚

參考答案

答案:A[無官方正解]
難度:簡單0.769231
統計:A(10),B(0),C(1),D(0),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