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支票發票地為新竹縣,付款地為屏東縣,請問執票人應於何期限內,為付款之提示?
(A)發票日後七日內
(B)發票日後十四日內
(C)發票日後十五日內
(D)發票日後二個月內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73852
統計:A(219),B(17),C(43),D(4),E(0)

用户評論

【用戶】小步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票據法第 130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