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奇麻】評論
感染性醫療廢棄物,如以高溫高壓蒸氣滅菌法處理者,其操作規定如下:一、滅菌器應為專用,不可再使用於消毒器械。二、應每次至少自動監測及同步記錄。1. 121℃(250℉)以上,壓力 1.06 Kg/1cm2 (15 psi) 以上加熱時間 60 分鐘以上。2. 135℃(275℉)以上,壓力 2.18 kg/1cm2 (31 psi) 以上加熱時間應 45 分鐘以上。三、需執行並通過高溫高壓滅菌之效能測試,並備有紀錄。化學性測試:測試紙或測試膠帶或蒸氣鐘。生物性測試:每月至少以嗜熱桿菌芽孢。分置於滅菌器中及滅菌物容器中。四、裝載率。滅菌器之裝載容量,不得超過滅菌器內總容積之80%。五、滅菌後破壞原形。廢棄之微生物培養物、菌株及相關生物製品、手術或驗屍廢棄物、實驗室廢棄物、透析廢棄物、受血液及體液污染廢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