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茱蓉】評論
政府官員正接受著立委的"詢問" 其實分為以下三種:一.質詢:1.行政院院長 2.行政院各部會首長 (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 二.備詢:1.政府人員 2.社會上有關係人事 (憲法本文第67條) 其中"政府人員"不包括五院院長法官 考委 監委 (釋字325) 三.陳述意見:1.關係院院長 2.各部會首長 (憲法本文第71條)
【簡伊文】評論
參謀總長似乎是不得拒絕"備詢",但不需被質詢,因參謀總長是對國防部長負責,而不符合各部會首長之規定
【mud】評論
(A)內政部部長內政部:全國內政、民政事務的最高主管機關所屬部門:行政院(B)審計部部長審計部:唯一隸屬於監察院的中央政府部門,負責審核全國各機關之財務與總決算(C)考選部部長考選部:考試院機構之一,負責全國考選行政業務(D)銓敘部部長銓敘部:考試院機構之一,也是最高銓敘以及人事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