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un Fang】評論
判決「確定」後1事實錯誤:再審2法律錯誤:非常上訴
【Moya Moya】評論
最佳解已說了: 釋字第 146 刑事判決確定後,發見該案件認定犯罪事實與其所採用之證據顯屬不符,如係文字誤寫,而不影響於全案情節與判決之本旨者,得依本院釋字第四十三 號解釋予以更正外,均屬審判違背法令,得提起非常上訴,由非常上訴審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四十五條第二項準用第三百九十四條之規定,就原確定判決所確認之事 實,以糾正其法律錯誤,如因審判違背法令,致影響於事實之確定,具有再審原因者,仍可依再審程序聲請再審。
【積極正向,奮發向上】評論
題目若改成沒有確定的話,有影響全案,是用上訴來更正嗎?未影響全案就裁定更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