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 乙公司欠甲公司一笔工程款,现甲公司将其对乙公司的债权让与丙公司,且通知了乙公司。乙公司不得对丙公司主张的抗辩理由是( )。
(A)甲、乙间合同不成立
(B)付款期限尚未届至
(C)乙已丧失履行能力
(D)债权已过诉讼时效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