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宋中基今年20歲,某天駕駛A車因接聽手機未注意到右後方來車即右轉行駿,導致後方 B車閃避不及而釀成車禍,造成B車内25歲的宋會僑受重傷與寵物狗狗死亡。請問宋會 僑可以作《民法》上的何種權利主張?
(A)車輛受損與狗狗死亡,得主張無過失責任, 要求對方依法賠償
(B)愛犬死亡宋會僑可請求精神慰撫金的賠償
(C)提起傷害罪的訴訟
(D)車輛毀損宋會僑得主張侵權行為請求損害賠償。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78947
統計:A(5),B(2),C(1),D(11),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