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h Hui】評論
1.安全維護會報每三個月至六個月集會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 報,由副首長或幕僚長主持,所屬各業務單位主管參加,政風單位負責秘書作業,無政風單位者,由事務管理單位負責秘書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