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憲法第 171 條第 1 項規定:「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憲法第 172 條規定:「命令與憲法或法律牴觸者無效。」請問:從這兩條規定可以直接推導出下列何項敘述?
(A)憲法僅是原則性的規定
(B)憲法的內容具有多種解釋的可能
(C)憲法為最高的法規範
(D)憲法具有高度政治性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78136
統計:A(62),B(55),C(8187),D(6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憲法及教育相關法規、憲法人身自由之保障、釋字461號

用户評論

Peter Jay】評論

憲法金三角 高至低憲法 一 法律 一 命令憲法爲最高的規範  (一)就聲請解釋憲法言:    1、須經確定終局裁判。    2、對上開裁判所適用的法律或命令認有牴觸憲法之疑義。      (大法官審查的對象是法律或命令本身有無違憲疑義,而非裁      判所表示的見解是否違憲)。  (二)就聲請統一解釋言:    1、須經確定終局裁判。    2、認上開裁判適用法律或命令所表示的見解,與其他審判機關的      確定終局裁判,適用同一法律或命令時所已表示的見解有異(      但得依法定程序聲明不服,或後裁判已變更前裁判之見解者,      不得聲請)。    3、應於裁判確定後三個月內提出聲請。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