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 我國大法官會議第535號解釋指出,警察實施臨檢勤務,必須限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的處所、交通工具或公共場所,不可以不顧時間、地點,任意或隨機臨檢。這項解釋的主要目的,在保障下列哪一項自由權? 
(A)人身自由 
(B)遷徙自由 
(C)居住自由 
(D)集會自由。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39394
統計:A(93),B(4),C(0),D(2),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