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 有關拘留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裁定拘留確定,經通知執行,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強制其到場
(B)拘留,應在拘留所內執行之。而拘留所設置於警察機關內之適當處所,並應符合安全、衛生及便於管理之要求
(C)被拘留人請求攜帶未滿三歲子女入所者,得拒絕之
(D)看守員警應注意被拘留人之拘留期限,如將屆滿仍未獲釋放通知時,除報告拘留所主任外,應迅即與該案承辦人員聯繫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77926
統計:A(34),B(14),C(525),D(25),E(0)

用户評論

107 警特奪榜黑馬】評論

拘留所設置管理辦法第15條拘留所應有該管警察機關主管長官出具之入、出所通知單始得收容或釋放被拘留人。 被拘留人請求攜帶未滿三歲之子女入所者,得准許之。 被拘留人入、出所應登載於被拘留人紀錄表及被拘留人身分資料簿,並通報勤務指揮中心。 第一項入、出所通知單及前項之紀錄表均應編號妥為保存以備查核;被拘留人身分資料簿應按日陳報主管長官核閱。

】評論

得准許換句話說不就是得拒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