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關於甲、乙、丙共有一筆 A 地,應有部分各 1/3,依民法規定,下列何種情形,無須共有人全體之同意?
(A)乙將其應有部分讓與丁
(B)乙將 A 地所有權移轉予戊
(C)乙將 A 地設定抵押權予己
(D)乙將 A 地設定地上權予庚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36601
統計:A(128),B(9),C(5),D(11),E(0)
用户評論
【用戶】廖佳甄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民法第819條各共有人,得自由處分其應有部分。共有物之處分、變更、及設定負擔,應得共有人全體之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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