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d】評論
所謂「成文法」與「不成文法」的區分,是以該法律的制定程序與形式為標準。凡經由立法機關依一定程序制定或條文形式,並由國家按一定程序公布的法律,就稱之為「成文法」,也有人叫它為「制定法」。通常大陸法系國家的法律係以成文法為主。至於成文法以外,一切不具備法典形式而具有法律效力的法源,例如習慣、法理、判例等,都屬於不成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