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燕盈】評論
曾:文言副詞,有“乃”的意味;幾何:若干、多少;時:時間。曾幾何時:才過了多少時間。表示時間過去沒有多久。常誤解用為“曾經”“不知何時”的意思。而且,“曾幾何時”是指沒過多久的意思,那麼在它的前邊,一般要交待、説明有關的時間和問題,不能憑空、突然地在沒有“沒過多久”之意的地方用“曾幾何時”。 誤用:曾幾何時,人類向大自然挑戰,已把競技比勇的場地轉到了高山峽谷、急流險灘。 正確:80年代後期,90年代初期,不少報紙都有文史版,但曾幾何時,這些文史版都統統砍掉了。
【Joy】評論
登堂入室 :比喻學問或技能從淺到深,達到很高的水準。萬人空巷:多用於慶祝`歡迎等盛況。罪不容誅:形容罪大惡極,殺了也抵不了所犯的罪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