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事業產生之廢棄物,自行、販賣、轉讓或委託做為原料、材料、燃料、填土或其他經中央目 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之用途行為,稱為:
(A)再利用
(B)再循環
(C)再生
(D)廢棄物減量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困難0.333333
統計:A(2),B(0),C(2),D(0),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