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37為題組 ◎ 小華與小明為兄妹,父親生前未立遺囑,但留下遺產甲、乙兩棟房屋,以及甲地,此外別無其他遺產。遺產由小華、小明兩人共同繼承,因雙方未達成分配遺產之協議,經法院判決,小華分到臨道路的甲地及甲屋,小明則分到乙屋。雙方因積怨甚深,小華惡意在甲地搭起鐵皮圍籬(參見圖 4),目的在阻擋乙屋的對外通行。小明乃告上法院要求小華拆除,後來法院判決小明勝訴。請問:


【題組】36.依據題文描述及現行民法規定,下列哪項分析正確?
(A)小華與小明並沒有任何其他親屬
(B)小華取得之遺產侵害小明特留分
(C)小華與小明父親的配偶仍然在世
(D)小華與小明兩人的應繼分應相同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65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Elean Xiao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在一般情況下,父母的遺產會平均分給所有的子女。因此,小華和小明應該平分父親的遺產。小華繼承甲地和甲屋,小明繼承乙屋。至於小華後來在甲地建造鐵皮圍籬,這個行為與遺產分配無關,故選(D)。

【用戶】Elean Xiao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在一般情況下,父母的遺產會平均分給所有的子女。因此,小華和小明應該平分父親的遺產。小華繼承甲地和甲屋,小明繼承乙屋。至於小華後來在甲地建造鐵皮圍籬,這個行為與遺產分配無關,故選(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