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n Lin】評論
土地為信託財產,委託人因信託行為成立而將土地所有權移轉與委託人以外之歸屬權利人時,應課徵土地增值稅請問達人這樣改對嗎?
【Vicky Hs】評論
土地稅法第28條之3 (不課徵土地增值稅的情形) 土地為信託財產者,於下列各款信託關係人間移轉所有權,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一 因信託行為成立,委託人與受託人間. 二 信託關係存續中受託人變更時,原受託人與新受託人間. 三 信託契約明定信託財產之受益人為委託人者,信託關係消滅時,受託人與受益人間. 四 因遺囑成立之信託,於信託關係消滅時,受託人與受益人間. 五 因信託行為不成立、無效、解除或撤銷,委託人與受託人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