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6被保險人於保險契約發生效力後多久以內故意自殺者,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額責任?
(A)1年內
(B)2年內
(C)3年內
(D)4年內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70109
統計:A(4247),B(472),C(147),D(15),E(0)
用户評論
【用戶】土豆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第 二十條 保險契約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保險人除依第二十一條之規定辦理外,不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任:一、 被保險人在保險契約發生效力或恢復效力後一年以內故意自殺者。二、 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三、 被保險人因犯罪處死、拒捕或越獄致死者。四、 被保險人因戰爭或其他變亂致死者。五、 健康保險之被保險人故意自殺或墮胎所致疾病、殘廢、流產或死亡;傷害保險之被保險人故意自殺,或因犯罪行為所致傷害、殘廢或死亡。
【用戶】邱梓銘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就來不及準備了
【用戶】熱血是一種精神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今年新出的講義有含交通法規的部分~好像都沒有郵件處理規則跟郵務營業規章~但昨天有人說哪好像都還在考試範圍~~如果是的話~~哪就好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