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9. 對於大眾捷運法的敘述何者為非?
(A)立法目的:為加強都市運輸效能,改善生活環境,促進大眾捷運系統健全發展,以增進公共福利
(B)大眾捷運系統之定義:大眾捷運系統為非完全獨立專用路權者,其共用車道路線長度,以不超過全部路線長度四分之一為限。但有特殊情形,經中央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核准者,不在此限。
(C)經費之籌措:建設大眾捷運系統所需經費及各級政府分擔比例,應依規定納入規劃報告書財務計畫中,由中央主管機關報請或核轉行政院核定。建設由民間辦理者,除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所需資金應自行籌措。
(D) 大眾捷運系統規劃之辦理:大眾捷運系統之規劃,由主管機關或民間辦理。並依需求得召開公聽會,公開徵求意見。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
統計:A(0),B(1),C(2),D(2),E(0)

用户評論

【用戶】Jeannie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第 10 條 大眾捷運系統之規劃,由主管機關或民間辦理。辦理大眾捷運系統規劃時,主管機關或民間應召開公聽會,公開徵求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