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p92142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依「警察機關執行圍捕任務規範」之規定,為保全跡證及執行圍捕時,避免傷及民眾,應將現場嚴加封鎖,而以「三層封鎖警戒線」為原則,並於各該區域內執行下列事項:第一(攻堅、勘察)封鎖線:為執行現場勘察、談判、攻堅逮捕及各項偵蒐作為的區域。第二(警戒)封鎖線:為開設臨時指揮所的區域(各級長官、嫌犯或受害者親友及待命警力集結),亦即臨時指揮所應設在「攻堅警戒線與警戒封鎖線之間」。第三(交通)封鎖線:為大眾傳播媒體人員採訪區域(由警方發予採訪臂章,並指定專人適時提供資料發布新聞)。四.交通封鎖線外:為一般民眾活動範圍的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