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 國內定期發行之刊物,符合以報導或評論政經、科學、文化或其公公益事項為目的與政府、民意機關發行之公報或宣導政令者,得經下列何單位申請登記,並經同意後以新聞紙、雜誌交寄?
(A)新聞、雜誌同業公會
(B)交通部
(C)中華郵政公司
(D)文化部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4122
統計:A(22),B(53),C(1265),D(4),E(0)

用户評論

Grace Huang】評論

名  稱:郵件處理規則修正日期:民國 104 年 11 月 11 日第 10 條   國內定期發行之刊物,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得向中華郵政公司申請登記,經同意後按新聞紙或雜誌交寄:一、以報導或評論政治、經濟、科學、文化或其他公益事項為目的之刊物。二、政府或民意機關發行之公報或宣傳政令刊物。前項所稱新聞紙,為每日或每隔六日以下按期發行者;所稱雜誌,為七日以上三個月以下按期發行者。第一項刊物,經中華郵政公司認定屬商業性廣告、宣傳品或公司行號發行為本身業務或特定個人宣傳者,不得依新聞紙或雜誌交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