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 某時期一份文書寫道:「百戶為里,五里為鄉,兩京及州縣之郭內分為坊,郊外為村」;「每里置正一人,掌按比戶口,課植農桑,檢察非違,催驅賦役。在邑居者為坊,別置正一人,掌坊門管鑰,督察姦非,並免其課役。」此文書的性質最可能是:
(A)秦漢的田律
(B)隋唐的戶令
(C)宋元的稅法
(D)明清的鄉約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6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Celeste

【年級】小五下

【評論內容】這份文書最可能是隋唐的戶令。《唐律疏議》的 一部分,是唐代法律的解釋。它的白 話文大概是這樣:「每一百戶人家算是一個里,每五個 里算是一個鄉,兩個京城和各個州縣 城裡面分成坊,城外的地方叫村」;「每個里選一個人當里正,負責按照 人口數量,分配種田養蠶的任務,檢 查有沒有違法的事情,催促繳納稅賦 和服務。住在城裡的人叫坊,另外選 一個人當坊正,負責管理坊門的鑰 匙,督察有沒有犯罪的事情,還可以 免除他們的稅賦和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