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4某甲之房屋座落於台北市七層樓之鋼筋混凝土大廈,已使用十年,計有四十坪,依台灣地區住宅類建築造價參考表所訂該建築物本體每坪造價為62,000元,耐用年數為55年,而某甲於半年前曾重新裝潢,費用每坪30,000元。設裝潢之耐用年數為10年。茲某甲投保住宅火災保險保險期間為一年期,並約定採實際現金價值基礎,保額為2,000,000元,設發生火災,損失金額為200,000元,則保險公司應賠付
(A)200,000元
(B)175,875元
(C)155,875元
(D)127,875元。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293548
統計:A(97),B(79),C(43),D(91),E(0)

用户評論

陳駿宏】評論

是否有解析?

thisisfornyet】評論

本題保險標的物採一年期實際現金價值基礎保險高樓加費以15層樓起算,不影響題目1.計算建物實際現金價值建物+裝潢62,000元 * 40坪 * (1-折舊率) + 30,000元 * 40坪 * (1-折舊率) = 2,037,143 + 1,090,909 = 3,128,052元折舊率 = 已使用年數 / ( 耐用年數 + 1 )2.確定是否為足額保險因題目保額為 2,000,000元 小於建物實際現金價值故需受不足額保險比例分攤限制將損失金額 200,000元 * ( 2,000,000 / 3,128,052 ) 即可求得 127,875 元 選項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