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簽署後,中國大陸給予臺灣18個稅項農漁產品納入早期收穫的產品,對我國農產品出口至中國大陸有實際助益。依照雙方約定的稅率調降關稅,18個稅項農漁產品何時全面降至零關稅?
(A)民國99年
(B)民國100年
(C)民國101年
(D)民國102年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15094
統計:A(8),B(14),C(26),D(44),E(0)

用户評論

【用戶】呂凌慧

【年級】

【評論內容】我政府自 97 年 12 月開放兩岸直航,復於 99 年 3 月起陸續開放石斑魚活魚運搬船直航大陸 15 個港口,並於 99 年 6 月與大陸簽署 ECFA ;為維護農民權益,政府對國內有產製之敏感農產品繼續管制自中國大陸進口,至於陸方則在未附加任何條件下,給予我方 18 個稅項農漁產品免稅優惠,包括文心蘭、金針菇、香蕉、柳丁、哈蜜瓜、紅龍果、檸檬、茶葉、活石斑魚、虱目魚、秋刀魚、烏魚、生鮮甲魚蛋等,均為國內產業界非常重視的產品,提供我國農產品出口大陸新商機。  ECFA 貨品貿易早期收穫自 100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降稅,在兩年內分階段降為零;自本( 102 )年 1 月起, 18 項早收農產品之關稅稅率全數降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