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 依「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的規定,下列哪項資訊不需要在要保書上揭露?
(A) 不保證續保的個人健康保險
(B) 萬能壽險商品之宣告利率保證的條件
(C) 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商品之年金保單價值準備金的通知方式
(D) 不接受收據影本申領保險金的實支實付型健康醫療保險商品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P P

【年級】幼兒園下

【評論內容】(A)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第八十七之一點一年期非保證續保之個人健康保險,應於要保書、銷售文件(包含規劃建議書、簡介及廣告文宣等文書)、保險單首頁及保險單條款中標示該保險商品為非保證續保,前述字體應 不小於其他說明內容字體並應以鮮明字體印刷。(C)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第一○八點年金保單價值準備金的通知方式應於要保書上載明。(D)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第四十八點實支實付型傷害醫療保險商品其保險金之申領,如不接受收據影本、抄本、謄本等文件者,應依下列方式辦理:(一)被保險人於投保時已通知保險公司有投保其他商業實支實付型醫療保險,而保險公司未拒絕承保者,其對同一保險事故已獲其他保險契約給付部分仍應負給付責任。(二)同一家保險公司承保同一被保險人二張以上不接受收據影本、抄本、謄本等文件之實支實付型醫療保險商品者,對同一被保險人於同一保險事故已獲該保險公司其他人身保險契約給付部分,仍應負給付責任。前項處理方式,應於要保書中揭露,並由要保人簽署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