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乘風遠颺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國民年金法第2條 國民年金保險(以下簡稱本保險)之保險事故,分為老年、生育、身心障礙及死亡四種。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發生保險事故時,分別給與老年年金給付、生育給付、身心障礙年金給付、喪葬給付及遺屬年金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