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顆】評論
雇主使勞工從事第二條第二項第十款規定之作業,其設置整體換氣裝置之換氣量,應為每一從事鉛作業勞工平均每分鐘一‧六七立方公尺以上。故50名勞工,50*1.67=每分鐘83.5立方公尺,大約85。故選(d)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