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下列何項原則與刑事訴訟程序之公平審判無關?
(A)公開審理原則
(B)偵查不公開原則
(C)罪疑唯輕原則
(D)證據裁判原則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05009
統計:A(19),B(380),C(96),D(19),E(0)

用户評論

衝衝衝】評論

與"審判"無關

貼貼樂 ( ̄︶ ̄)↗】評論

刑事訴訟法 第245條 (偵查不公開或揭露原則)偵查,不公開之。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之辯護人,得於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訊問該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時在場,並得陳述意見。但有事實足認其在場有妨害國家機密或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或妨害他人名譽之虞,或其行為不當足以影響偵查秩序者,得限制或禁止之。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告訴代理人或其他於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除依法令或為維護公共利益或保護合法權益有必要者外,偵查中因執行職務知悉之事項,不得公開或揭露予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以外之人員。偵查中訊問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時,應將訊問之日、時及處所通知辯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