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嘉偉】評論
構成要件該當~~顧名思義
【Nadia Chang】評論
(A)刑法第 132 條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 公務員洩漏或交付關於中華民國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非公務員因職務或業務知悉或持有第一項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而洩漏或交付之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B)刑法第 135 條妨害公務罪 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強暴脅迫者。意圖使公務員執行一定之職務或妨害其依法執行一定之職務或使公務員辭職,而施強暴脅迫者,亦同。(C)刑法第 137 條妨害考試罪 對於依考試法舉行之考試,以詐術或其他非法之方法,使其發生不正確之結果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