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3 甲起訴主張乙醫師在其診所經甲掛號看診後,於治療其腿傷時有醫療疏失,造成甲左腿殘障而無法正常行走,依侵權行為之規定,請求判決乙應賠償甲新臺幣 100 萬元。問:下列選項之敘述,何者為全部正確?①此事件於起訴前應先經法院調解 ②在訴訟中,法院不得闡明甲尚得對不完全給付請求權表示意見 ③若甲於一審言詞辯論程序中請求追加主張不完全給付請求權,則因請求之基礎應准許其追加 ④就有無醫療疏失之爭點事實,兩造不得合意由受命法官調查證據
(A)①④
(B)②④
(C)③④
(D)①③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50242
統計:A(29),B(8),C(25),D(352),E(0)

用户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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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民事訴訟法 第403條 (強制調解之事件)下列事件,除有第四百零六條第一項各款所定情形之一者外,於起訴前,應經法院調解:一、不動產所有人或地上權人或其他利用不動產之人相互間因相鄰關係發生爭執者。二、因定不動產之界線或設置界標發生爭執者。三、不動產共有人間因共有物之管理、處分或分割發生爭執者。四、建築物區分所有人或利用人相互間因建築物或其共同部分之管理發生爭執者。五、因增加或減免不動產之租金或地租發生爭執者。六、因定地上權之期間、範圍、地租發生爭執者。七、因道路交通事故或醫療糾紛發生爭執者。八、雇用人與受雇人間因僱傭契約發生爭執者。九、合夥人間或隱名合夥人與出名營業人間因合夥發生爭執者。十、配偶、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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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民事訴訟法 第406條 (聲請調解之裁定)法院認調解之聲請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逕以裁定駁回之:一、依法律關係之性質,當事人之狀況或其他情事可認為不能調解或顯無調解必要或調解顯無成立之望者。二、經其他法定調解機關調解未成立者。三、因票據發生爭執者。四、係提起反訴者。五、送達於他造之通知書,應為公示送達或於外國為送達者。六、金融機構因消費借貸契約或信用卡契約有所請求者。前項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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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民事訴訟法 第255條 (訴之變更或追加限制之例外)訴狀送達後,原告不得將原訴變更或追加他訴。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被告同意者。二、請求之基礎事實同一者。三、擴張或減縮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者。四、因情事變更而以他項聲明代最初之聲明者。五、該訴訟標的對於數人必須合一確定時,追加其原非當事人之人為當事人者。六、訴訟進行中,於某法律關係之成立與否有爭執,而其裁判應以該法律關係為據,並求對於被告確定其法律關係之判決者。七、不甚礙被告之防禦及訴訟之終結者。被告於訴之變更或追加無異議,而為本案之言詞辯論者,視為同意變更或追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