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郁茹】評論
(A)回首過去政府在資訊通信推動上有「行政院國家資訊通信基本建設專案推動小組(簡稱NII小組)」、「行政院資訊發展推動小組(簡稱院資推小組)」及「行政院產業自動化及電子化推動小組(簡稱iAeB小組)」等三小組。為提升整體性推動相關業務效率,奉 院長核定三小組合併,並經行政院於90.04.04第2728次院會通過,將合併後之名稱改為「行政院國家資訊通信發展推動小組」,英文名稱為「National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Initiative Committee」(簡稱NICI小組)。(B)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Nation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