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甲男、乙女為夫妻,約定分別財產制為其夫妻財產制。婚後,甲向乙借款 100 萬元,約定年利率為百分之五。3 年後,甲僅返還乙本金 100 萬元,就 15 萬元之利息,則置之不理。再經 6 年後,甲、乙離婚,乙隨即向甲請求返還 15 萬元之利息。甲拒絕返還,是否有理?(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41176
統計:A(16),B(0),C(0),D(1),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