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chieeee
【年級】小一上
【評論內容】設施經營者應盡合理之努力,使接受緊急曝露人員之劑量符合下列規定: 一、為搶救生命,劑量儘可能不超過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單一年劑量限度之十倍。 二、除前款情況外,劑量儘可能不超過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單一年劑量限度之二倍。 接受緊急曝露之人員,除實際參與前條第一項規定之緊急曝露情況外,其所受之劑量,不得超過第七條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