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2.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公務員或服務人員在執行其職務時須遵守不從事不得兼任之活動之義務。這種義務係指:
(A) 擔任與所擔任職務相容之活動
(B) 停止從事與所擔任職務相容之活動
(C) 不擔任及停止從事與所擔任職務不相容之活動
(D) 以上皆不是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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