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 依我國公司法,A 股份有限公司欲與 B 股份有限公司合併,則有關於這二個公司合併程序規定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A 公司和 B 公司合併,原則上應先經過其各自董事會特別決議後提出於股東會
(B)若 A 公司和 B 公司具控制從屬關係,且 A 公司持有 B 公司股份達 B 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 90% 以上者,只要經過此二公司之董事會特別決議同意後即可,便無須經過公司股東會同意
(C)若 A 公司和 B 公司具控制從屬關係,且 A 公司持有 B 公司股份達 B 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 90% 以上,不同意合併之 A 公司、B 公司股東,均得行使公司法第 317 條之股東股份收買請求權
(D) A 公司和 B 公司合併後,存續公司或新設公司董事會應踐行債權人保障程序,通知各債權人
參考答案
答案:C
統計:A:2,B:69,C:23,D:0,E:0
難度: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