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下列何者尚非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所定特殊目的信託契約終止之事由?
(A)信託法第六十二條所定信託目的已完成或不能完成之事由
(B)受託機構辭任
(C)受益人會議之決議
(D)法院所為終止特殊目的信託契約之裁判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
統計:A(2),B(4),C(0),D(1),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