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ckbin Chi】評論
〈論偏義複詞〉問:〈桃花源記〉「忘路之遠近」是否解為「偏義複詞」,指「路之遠」妥些? 答:這裡的「遠近」是「距離」的意思。全句意為「忘記走了多少的路程」。 「遠近」在此為「並列式」的合義複詞,「遠」、「近」個別意義同時存在,並不偏向哪一字,而全詞「距離」之詞義,亦由此二字共同引申而來,其用法如同「多少」兩字合義以指數量(如「花了多少錢」並不單指多也不特指少),不宜解為偏義複詞。如果照字面解,那就是「忘記到底走了多遠多近」,亦即是遠或是近,都不能確定。(《漢語大辭典》第十冊P.1124「遠近」條(3)引此文,即作此解。)一般說「走了多遠」,這「遠」字仍是「距離」的意思,而不是「遙遠」。如果說「走了老遠的路」,或「這路多遠啊!」那才是「遙遠」。所以題目本身就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