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8. 推薦證券商之變更應依下列何種方式申請?
(A)僅由新推薦證券商以書面向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報
(B)須由新舊推薦證券商聯名檢附發行公司同意書及新推薦證券商義務承諾書向櫃檯買賣中心申報
(C)推薦證券商不得變更
(D)選項A、B、C皆是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92149
統計:A(18),B(335),C(20),D(111),E(0)
用户評論
【鄒子嚴】評論
推薦證券商自其所推薦之股票開始櫃檯買賣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辭任。推薦證券商擬改由其他證券商擔任時,應由新舊推薦證券商聯名,檢附發行公司同意書及新推薦證券商願負推薦證券商義務之承諾書併同新推薦證券商所持有被推薦公開發行公司股數及比率之資料,以書面向本中心申請核准。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 32條編輯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