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君】評論
為何?
【蔡長軒】評論
釋字384憲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審問,處罰,得拒絕之。」其所稱「依法定程序」,係指凡限制人民身體自由之處置,不問其是否屬於刑事被告之身分,國家機關所依據之程序,須以法律規定,其內容更須實質正當,並符合憲法第二十三條所定相關之條件。
【Yi Zou】評論
依據司法院釋字第384號解釋,秘密證人制度違反下列何一原則? (A)比例原則(B)一事不再理原則(C)罪疑唯輕原則(D)罪刑法定主義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