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 請問準用直轄市之縣與直轄市的最大差別為何?


(A)準用直轄市之縣議員席次比同樣人口的直轄市少


(B)準用直轄市之縣的公務員職等比直轄市低


(C)準用直轄市的副首長人數比同樣人口的直轄市少


(D)準用直轄市之縣下轄鄉鎮市而直轄市下轄區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58561
統計:A(8),B(8),C(7),D(346),E(0)

用户評論

【用戶】張小品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鄉鎮市~~地方自治團體直轄市下轄區~行政區域

【用戶】天霸動霸TUA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準直轄市定義:縣人口聚居達 200 萬以上,未改制為直轄市前,於議會之會期與內部組織、首長之人事任用與編制、財政預算等,準用直轄市之規定。 (一)人事編制1.副首長:準用直轄市後,原縣市副首長為 1 位比照 13 職等,改為 2 位比照 14 職等2.人事任命權:其一級機關首長,準用直轄市長人事任命權,除主計、人事、警察及政風主管或首長,依專屬人事管理法律任免外,其餘職務由縣市長任免 (二)組織編制1.所屬一級機關設置:準用直轄市後,縣市之局處委員會變更為不得超過 32 個2.機關總員額:從原本的四千餘人增至為不超過 13860 人 (三)地方稅收劃分:1.遺產及贈與稅:準直轄市可分配 50%,其餘上繳中央。2.地價稅、土增稅、房屋稅...

【用戶】黃淑華

【年級】

【評論內容】地制法第四條縣人口聚居達二百萬人以上,準用第三十四條、第五十四條、第五十五條、第六十二條、第六十六條、第六十七條直轄市規定。34條:(準用)直轄市定期會、臨時會的開會時間。54條:(準用)直轄市議會組織。 A選項55條:(準用)直轄市副市長、機關首長的職等及任用方式。 C選項62條:(準用)直轄市行政機關組織。 B選項66 67條:(準用)財政收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