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 V 社團法人有董事甲、乙、丙、丁 4 人,其章程規定以甲、乙 2 位董事為對外之代表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丙、丁 2 人之對外代表權全被剝奪,此等事項為社團法人之應登記事項,非經登記,不得對抗第3 人
(B)丙、丁 2 人之對外代表權全被剝奪,此項限制能否對抗第 3 人,以該第 3 人是否善意而定
(C)丙、丁 2 人之對外代表權並未全被剝奪,此項限制能否對抗第 3 人,以該第 3 人是否善意而定
(D)丙、丁 2 人之對外代表權並未全被剝奪,此等事項為社團法人之應登記事項,非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 3 人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486111
統計:A(35),B(2),C(5),D(17),E(0)

用户評論

【用戶】jellyfish359

【年級】

【評論內容】民法第3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