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甲將古董一尊出售與乙,但在交付前向乙表示擬向其借來展示一週,經乙同意,此行為在物權學說上稱為:
(A)現實交付
(B)簡易交付
(C)占有改定
(D)讓與請求權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07018
統計:A(3),B(16),C(92),D(3),E(0)

用户評論

趙宏益】評論

民法第761條1.占有改定:讓與動產物權,而讓與人仍繼續占有動產者,讓與人與受讓人間,得訂立契約,使受讓人因此取得間接占有,以代交付。2.指示交付:讓與動產物權,如其動產由第三人占有時,讓與人得以對於第三人之返還請求權,讓與於受讓人,以代交付。3.簡易交付:動產物權之讓與,非將動產交付,不生效力。但受讓人已占有動產者,於讓與合意時,即生效力。